荆州市、荆门市、潜江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有关部门:
根据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》规定,为保证长湖湖堤加固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,特通告如下:
一、长湖湖堤加固工程建设控制范围为:
长湖湖堤。凤凰山至蝴蝶咀堤段,桩号0+693~39+886,40.579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5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25米范围;新建堤段按设计堤线内外各30米范围。
后港堤。后港北堤宋湖路至黎桥泵站4.312公里、后港南堤江汉运河至唐台村2.488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0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20米范围。
太湖港堤。南堤入长湖河口段5.209公里、引江济汉渠交汇处0.725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0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30米范围。北堤10.558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5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25米范围。新建堤段按设计堤线内外各30米范围。
纪南堤。古城段引江济汉至龙会桥河2.55公里、城北段朱家凹至凤凰山2.65公里、海子湖段罗家台至吴家台4.054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0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20米范围。
胜利垸分洪挡水堤。拾桥河至三八闸段3.479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0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20米范围。
乔子湖垸分洪挡水堤。何垸子闸至东意庙4.329公里,临水侧距现有堤顶外堤肩20米范围,背水侧距现有堤顶内堤肩20米范围。
二、在该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,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其它实物指标,不得扩建和改建现有项目。
三、在该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采矿、采石、取土、植树、垦荒、修坟和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活动。
四、荆州市、荆门市、潜江市以及沙市区、荆州区、沙洋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该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的人口控制工作,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省有关规定执行。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后违反国家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省有关规定自行迁入的人口,一律不得按移民对待。
五、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通信、道路、机械、输电线路等设施设备和一切标志物的保护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破坏和擅自搬移。
六、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,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理。
七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2017年9月26日
来源:招商网络